鱸魚偏口魚檢出禁用抗生素
發布時間:2015-03-02
2月11日,山東省食藥監局公布了今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此次抽檢了水餃、食用植物油、熟肉制品、液體乳、水產品等5類產品,合計200批次,共發現5批次抽檢樣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水產品檢出禁用抗生素。
據介紹,本次監督抽檢結合我省春節期間食品流通實際,對部分重點食品進行專項監督抽檢。覆蓋了濟南、淄博、東營、濰坊、泰安、德州6市多種類型的食品經營單位,對水餃、食用植物油、熟肉制品、液體乳、水產品等5類產品,合計200批次進行了監督抽檢,發現5批次抽檢樣品不合格,抽檢合格率為97.5%。
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從三批次水產品中檢出抗生素。這三批次產品為:濟南平陰縣百龍商廈有限責任公司的鱸魚,山東濰坊百貨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青州中百佳樂家超市的鮮鯪鲆魚,泰安銀座商城有限公司花園分公司的偏口魚。它們不合格的項目均為硝基呋喃類藥物及代謝物。專家介紹,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一種廣譜抗生素,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真菌和原蟲等病原體均有殺滅作用,曾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以治療由大腸桿菌或沙門氏菌所引起的腸炎、疥瘡、赤鰭病、潰瘍病等。2010年3月22日衛生部發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第四批)》中,明確將硝基呋喃類藥物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列為非食用物質。研究表明,硝基呋喃類藥物具有嚴重的致癌、致畸胎等毒副作用。(來源:齊魯晚報)